重磅消息!
南昌限购政策升级
在市区范围内,
有房的再也不能买了
包括二手房!
南昌县、新建区也在范围内
一起来看下最新消息吧~
(网络图片)
除九龙湖区域(红谷滩新区祥云大道以南区域)和儒乐湖新城(东至赣江,西至皇姑路,北至儒乐湖大街,南至英雄大道)外,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宅的本市户籍居民出售住宅(含新建商品住宅和存量住宅,下同。航空城国家重点工程配套项目除外);
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宅的,或无住宅但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非本市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出售住宅;
未成年人不得在市区购买住宅。
住宅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住宅,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南昌县、新建区应参照以上规定制定并实施限购政策。
(1)在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指导下,江西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商议决定,在市政府限购范围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洪府厅发[2016]108号)要求,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2)调整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对已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确定方式。在确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时,根据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状况、账户余额、缴存时间及剩余缴存年限等因素综合判断其可贷额度及还款能力,即: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剩余缴存年限系数
以上政策调整及实施细则须经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在市区范围内,多层结构的商品住宅完成正负零,小高层、高层结构的商品住宅完成四层以上,须申报预售许可。其预售资金监管比例分别调整为50%、60%。在达到现行预售许可工程进度时,预售资金监管比例按6%的现行标准执行。
对已达到预售条件的开发项目,没有申报预售的,一经发现,半年内不允许其申报预售。对已取得预售许可捂盘惜售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处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宅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要尽快制定出台相关实施细则。
4、《关于我市非住宅去库存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洪府发〔2016〕6号),延长试行期一年。
政策一出
小编相信如今可能正昏昏欲睡的你
和房产圈都!吓!醒!了!
额…
下次再碰上问这种问题的人↓
你就把这篇文章给TA看吧…
不是买不起,是不让我买啊
不管怎么说
限购令升级
将稳定房市
房价快速的上涨或将被控制
没有那么多炒房客、投资客的楼市
房价下降或许也不是不可能
让我们拭目以待
吉安的小伙伴们
如果有刚性的两套房需求
说不定还真得赶紧下手啊!
来源:中国江西网综合南昌新闻网
转自华美立家微信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