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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紧急通知:吉安六合盛世终于可以办证了!滨江六合盛世项目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17 08:59:27  发布者:莎莎  点击:
 
滨江六合盛世

滨江六合盛世

地    址:吉州区跃进路46号

销售电话:400-837-7886 转3333

开 发 商:吉安市六合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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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滨江六合盛世项目办理

不动产权证的通知

各位业主:

吉安市六合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因资不抵债,现已被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重整。六合盛公司开发的鹭洲观澜小区、古南蓝湾小区、广丰世家小区存在大量业主无法正常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情况。为妥善解决各位业主的办证问题,经吉安市六合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下称“清算组”)请示,吉安市人民政府、吉州区人民政府组织数次协调会并形成会议纪要,同意对符合条件的业主启动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工作。为贯彻落实市、区两级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清算组拟于2017年2月16日起启动办理不动产权证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算组受理申报办证的时间、地点

自2017年2月16日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清算组在滨江六合盛世项目协调处理办事处(吉州区沿江路168号1-2号店面)设专门窗口受理业主申报办证事宜,截止时间视申报办证的进度情况另行通知。

    二、启动办证工作的范围

本次启动办证工作的范围限于:鹭洲观澜小区、古南蓝湾小区住宅和商铺,广丰世家小区1#-4#楼的住宅及商铺。不包括:各小区的地下车位以及广丰世家小区5#楼(因六合盛公司尚未办理地下车位产权总登记,暂时无法办理车位不动产权证;而广丰世家小区5#因其与东方塞纳坐落于同一宗地上,该宗地被六合盛公司抵押,也暂时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申请办证的业主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合同已备案;

    2、房款已缴清,开具了不动产销售发票或不动产预收款收据。

三、申报办证应向清算组提交的资料

1、已向六合盛公司交纳了办证费用的普通业主;

分为两种情形:

第一种,业主已向清算组申报了债权,且债权已经获得清算组确认的,无需另行提交资料。

第二种,业主尚未申报债权,或申报的债权未被确认的,应提交:

    1)业主身份证明材料;

    (2)《商品房买卖合同》;

(3)如按揭购买提交《按揭贷款合同》;

(4)不动产销售发票或不动产预收款收据;

(5)缴纳办证费用的收据;

2、未向六合盛公司交纳办证费用的普通业主;

(1)业主身份证明材料;

(2)《商品房买卖合同》;

(3)如按揭购买提交《按揭贷款合同》;

(4)不动产销售发票。

3、拆迁安置户:

(1)业主身份证明材料;

(2)《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

(3)《拆迁安置购房协议书》

(4)不动产销售发票或不动产预收款收据

以上资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经核对后,原件返还业主,业主提交申报资料时应当填写并提交《办理不动产权证申请表》(附件二)。

四、办证流程

具体办证流程详见《附件一》,因该《办证流程》系清算组工作人员根据一般办证的流程整理,仅供办证业主参考,如与实际办证流程不一致,请听从相关部门的指导。

五、其他事项

业主提交申报办证的资料后,清算组将在一周内审核完毕并向符合条件的业主出具《办证单》,对于不在本次启动办证范围内的业主,以及资料不全或合同未备案等不符合办证条件的业主,暂不出具《办证单》,清算组将继续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寻求解决办法。

 

附件一:《办证应准备的资料及办证流程》

附件二:《办理不动产权证申请表》                                   2017年2月15日


附件一:

 

办证应准备的资料及办证流程

 

一、应准备的资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原件、复印件)

(2)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

(3)不动产销售发票或预收款收据(原件、复印件)

(4)契税发票或减免凭证(原件、复印件)

(5)房屋维修基金收据(原件、复印件)

(6)吉安市房屋交易申请表(转让类)

(7)吉安市房屋交易询问事项记录(转让类)

(8)《吉安市房屋交易与产权告知单》

(9)吉安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10)吉安市不动产登记询问笔录

(11)《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拆迁安置购房协议书》

(12)清算组出具的《办证单》

说明:以上(1)至(5)资料复印件提供两份,产权交易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各提交一份,其中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第(6)、(7)项提交给产权交易中心,第(8)、(9)、(10)项提交给不动产权登记中心。拆迁安置户办证需提供第(11)项资料。

    二、办证流程

    1、向清算组提供资料审查并领取《办证单》:购房业主向清算组提供资料,清算组对其提供的资料予以审核,审核同意后向购房业主开具《办证单》。

2、查档:购房业主持《办证单》到房产局交易大厅(负一楼)地税窗口,凭购房人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无发票则提供《办证单》和预收款收据)、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资料,由地税窗口开具《查询单》。业主持《查询单》及《办证单》到房管局三楼档案室办理查询,并出具查询结果。

    3、解除查封:房产局档案室根据《办证单》办理解除房产查封手续并加盖档案室章(档案室留存《办证单》原件一份)。

    4、核定税率并缴契税:持《查询单》结果及《办证单》返回负一楼地税窗口,由地税工作人员核定税率,并核算应缴税额,加盖业务章(地税部门保留《办证单》原件一份)。未交办证费的业主到地税窗口缴纳相关契税,已向六合盛公司交纳了办证费的业主无需再次缴纳。

5、核定并缴纳房屋维修基金:未交办证费业主到房屋维修基金窗口(房产局7楼)核定应缴的房屋维修基金数额后,到指定银行窗口缴纳房屋维修基金;已向六合盛公司交办证费的业主核定应缴的维修基金数额后加盖房屋维修基金业务章,无需再次缴纳。

6、产权交易所初始登记:持加盖了房产局档案室、维修基金部门及地税部门章的《办证单》到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的房产局产权交易所的窗口办理初始登记(拆迁户初始登记到房产局大楼负一楼窗口),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契税发票、房屋维修基金收据(无则提供预收款收据及《办证单》)、身份证明文件资料复印件一份。填写《吉安市房屋交易申请表(转让类)》和《吉安市房屋交易询问事项记录(转让类)》,并加盖六合盛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产权交易所受理后,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吉安市房屋交易与产权告知单》。(产权交易所留存《办证单》原件一份)。

    7、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由业主本人持《吉安市房屋交易与产权告知单》、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及契税发票、房屋维修基金收据(无则提供预收款收据和《办证单》)、身份证明资料等到行政服务中心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填写《吉安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吉安市不动产登记询问笔录》加盖六合盛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不动产登记中心保留《办证单》原件两份)。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后出具《受理单》。

    8、领取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后,按揭购房业主30个工作日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转抵押手续后领取不动产权证,全款购房业主则可30个工作日后领取不动产权证。


附件二:

办理不动产权证申请表

申请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购房业主

类型

□普通购房业主

□拆迁安置户

房屋坐落

         小区   栋   单元    室

房屋用途

□住宅

□商业

合同是否备案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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