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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规划图和吉安市高铁图和城南规划图

发布时间:2015-08-24 18:17:05  发布者:莎莎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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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站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城市综合发展目标3

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3

第四章 规划区城乡统筹发展规划11

第五章 城市性质与规模14

第六章 城市空间发展策略15

第七章 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规划16

第八章 中心城区空间管制规划25

第九章 综合交通规划27

第十章 绿地系统规划31

第十一章 景观风貌规划34

第十二章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34

第十三章 旧城更新改造规划37

第十四章 土地开发控制规划38

第十五章 市政工程规划41

第十六章 环境保护与环境卫生规划45

第十七章 综合防灾及地下空间开发规划49

第十八章 附则5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划依据

(一)上位规划依据

《江西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

(二)主要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0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05)

《城市绿化条例》(1992.06)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04)

《历史文化名称保护规划编制要求》(1994.09)

(三)地方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吉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计划》

第二条 规划原则

①区域协调发展原则

②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原则

③体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原则

④城市历史文化特色原则

⑤规划连续性原则

第三条 规划指导思想

①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体现人文规划,绿色规划

②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③坚持城乡一体,体现区域协调发展规划

④坚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体现经济的规划

⑤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体现公平公正的规划

⑥加大公众参与,体现公共政策的规划

⑦坚持依法行政,体现法制的规划

⑧注重历史文化保护,体现文化的规划

⑨注重近期与远期结合,体现弹性的规划

第四条 规划期限

近期:2008—2010年;远期2010—2020年;远景:2020—本世纪中叶

第五条 规划范围

(一)市域:整个市域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为25258.75平方公里。

(二)本次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吉州区所辖的古南、永叔、文山、习溪桥、北门、白塘6个街道,禾埠、兴桥、长塘、樟山、曲濑5个乡镇;青原区所辖的河东街道和天玉、值夏2个乡镇以及富滩镇的固山、张家渡、棠溪、社山,文陂乡的渼陂、西竺、沙湾、甲先、文陂、小水;吉安县所辖的敦厚、永和、凤凰、横江4个乡镇以及梅塘乡的裴家。城市规划区总面积合计879平方公里。在规划区范围内从事各项城市规划编制、进行规划管理和建设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

(三)中心城区

东起青原区的田心、平湖、浒岗、吉安县永和镇的南安、龙山、彭家塘、永安;西至吉州区的淇塘、大塘、新民、罗塘、罗家坊、大巷、瓦桥、彭家坊、吉安县敦厚镇的竹山、南街;北起吉州区的大江边、青原区的临江,南至吉安县社前、连山、梨塘,总面积约240平方公里左右,其中包括了大量的江湖、山体等非城市建设用地。

第六条 规划层次

①市域:区域协调及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②规划区:生产力布局和城乡发展统筹规划;

③中心城区: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规划。

 

第二章 城市综合发展目标

第七条 社会经济发展总体目标:建设实力、效率吉安;创新、创业吉安;生态、和谐吉安。在加速实现城镇化、信息化的同时,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倡导生态文明,提升吉安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全面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安定。

第八条 综合环境生态目标

(一)生态建设目标:将吉安市中心城区建设成为以蓝色水网、绿色山岸为基质的,生态环境优美、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和谐的独具特色的滨水生态城市。

(二)环境建设目标:“一流的水质、一流的空气、一流的生态环境、一流的人居环境、一流的绿色生态保护和建设机制”。

 

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吉安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由江西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节 市域城镇发展战略

第九条 市域城镇发展战略

适度非均衡发展战略、园区建设推动战略、城镇可持续发展战略、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第二节 市域城镇发展目标

第十条 城镇发展目标

逐步建立起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县城为支柱、小城镇为基础的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等级规模协调、职能分工明确、空间布局合理的开放式、网络型的城镇体系,促进全市城乡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全市城镇化发展快速推进。预计2010年、2020年市域总人口分别为485万和520万人左右。规划近期城镇化率年均递增1.6-2个百分点,2010年城镇化水平达40%左右;远期城镇化率年均递增1-1.1个百分点,2020年城镇化水平达50%左右,接近或基本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以建设适宜人居的山水园林城市为目标,全面提高城市建设质量,健全与完善路、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和科、教、文、卫等社会服务设施,形成富有地方特色、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系统和城市环境。

第三节 城镇体系结构规划

第十一条 城镇等级结构

吉安市城镇等级层次体系由市域主次中心城市、县域主次中心城市、重点建制镇和一般建制镇组成的四级六类城镇体系网络。

(一)市域中心城市:吉安,市域副中心城市泰和井冈山

(二)县域中心城市:县城,县域副中心城市为发展基础良好的原县城所在地城镇组成。

(三)重点建制镇。

(四)一般建制镇。

第十二条 城镇规模结构

规划期内乡镇应进一步整合撤并,城镇发展要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城镇发展要重在质量、规模和效益。

吉安市城镇体系规模结构表

城镇规模2005年 近期(2010年) 远期(2020年)

数量 城镇人口 城镇名称 数量 城镇人口 城镇名称 数量 城镇人口 城镇名称

>50万人1 68-73 吉安中心城(其中敦厚15-18万))

20-50万人1 32.53 吉安中心城(吉州、青原)1 50-52 吉安中心城(其中敦厚10万)2 40-43 泰和、吉水

15-20万人2 30-32 泰和、吉水5 78-82 新干永丰永新遂川安福

10-15万人2 22.50 泰和、吉水3 32-33   新干、永丰、永新0

5-10万人7 49.87 新干、永丰、遂州、吉安、永新、万安、安福3 26-28 遂川、安福万安3 18-20 井冈山、万安峡江

2-5万人2 5.07 峡江、井冈山(包括茨坪、夏坪)4 12-14 井冈山、峡江龙市、巴邱3 9-10 龙市、巴邱、八都

1-2万人4 7.06 巴邱、龙市、浒坑、洲湖6 8-9 八都、七琴、浒坑、藤田、洲湖等16 18-20 永阳、万福、固江、阜田、白沙、禾市、螺溪、马市、七琴、藤田、浒坑、洲湖、雩田、值夏等

<1万人96 29.80 八都、藤田、文竹、值夏等 约80 26-27 固江、盘谷等 约70 22-25 固江、盘谷等

&sum;112 146.83 100 184-194 100 255-265

注:规划中心城指吉州、青原城区和吉安县敦厚城区。

第十三条 职能结构规划

江西省吉安市域城镇职能规划表

名称 城  市  性 质 城市职能建设重点

吉安市 赣中南中心城市和旅游、商贸服务中心,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加快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积极培育发展电子、食品、医药产业;以市场建设为重点,大力发展商贸业;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快速、便捷的交通网络和赣中南物流中心;发挥名城优势,弘扬庐陵文化,创建滨江生态城;突出井冈山门户功能,建成现代旅游服务中心;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物流、人才流、信息流、能源流和金融流优势,提高城市服务功能,增强凝聚力和辐射力。

吉安县(敦厚) 吉安市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医药、食品、高新技术和物流为主的产业基地。 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积极主动融入中心城区,加速推进工业化进程;以建设园林城市为目标,全面提高城市质量和管理水平。

泰和 吉泰盆地的副中心城市和重要的交通枢纽,以食品加工、水泥生产为特色的工业城市。 强化龙头企业建设,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加工业和建材业制造业等;充分发挥井冈山旅游集散地功能,促进&ldquo;大井冈山&rdquo;,旅游业发展;完善社会服务设施,加大教育投入,加强金融、保险、商业等服务业发展,强化大吉安的副中心作用。

井冈山 全国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生态旅游城市。     绿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质,弘扬井冈精神,建设融革命传统教育、度假休闲为一体的旅游、会务中心;着力培养食品加工、旅游工艺品制造业,发展旅游相关产品的深度加工;完善配套服务功能,提高综合接待能力;完善景区及对外交通网络,繁荣第三产业,发挥旅游服务中心作用。

吉水    中心城市群的北部门户,工贸型的滨江生态城。     优化产业结构,壮大提升食品、轻工、林化等支柱产业;大力发展信息、咨询、教育、卫生保健等现代服务业;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注重滨江绿化建设,提升吉水城市综合功能。

新干 以盐业、机电工业为基础,以青铜王国和红桔之乡著称的滨江花园城市。     发挥邻近南昌和新余的区位优势,加速推进工业化进程,重点培植食品、药材、建材玻璃、盐和盐化工等支柱产业,并逐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强市场网络建设,繁荣商贸流通业,重点发展以商墓文物为主的旅游业;提高城市竞争力,美化环境,建造滨江花园城市。

峡江 以玉笥山为品牌,以赣江风貌、田园风光为特色的生态休闲城市和赣江水利枢纽。 提升工业整体素质,重点发展食品、药化、建材和现代物流业;以玉笥山生态旅游为龙头,弘扬地方文化,加快繁荣第三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加快发展的环境基础。

永丰     以绿色食品和制药为特色的历史文化丰富的园林城市。     加快发展制药、食品、林化等支柱产业,扩大市场份额;弘扬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加快发展科技教育事业,促进信息化进程;美化城市环境,建设园林城市。

遂川 以发展加工工业为主导,以商贸流通和红色旅游服务为重点的生态城市。 以企业集团为龙头,大力发展建材、食品、医药、家具及羽绒服装业;利用边际优势,发展商贸流通,积极培育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美化城市环境,建设园林生态城。

万安 赣江水利枢纽、能源基地和山水旅游城市。     做强水电、水产品、机械和化工等优势行业;以市场化和社会化为方向,发展旅游、信息、中介、社区服务等新兴行业;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绿化城市环境,构建山水旅游城。

安福 以农林产品加工为主的工贸城市和武功山旅游服务中心。     优化产业结构,建设食品、医药、化工、建材、矿产五大工业体系;依托武功山和孔庙等旅游资源,融入&ldquo;井冈&rdquo;旅游圈,并为吉安西部的旅游开发做好后勤服务;加快第三产业发展,深化教育和科技体制改革,实现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变。

永新 赣湘边境红色底蕴深厚的工贸型生态旅游城市。     壮大药化、机电、电子、建材、化工、食品、旅游、陶瓷等优势工业;发展红色旅游,加快专业市场建设,大力开拓信息、咨询等现代服务业;完善基础设施,优化环境,建设生态旅游城。

砻市 以陶瓷生产为主的旅游城、井冈景区北部的服务中心。

巴邱 赣江水利枢纽和生态旅游城。

第十四条 空间结构规划

以空间布局规划为纽带,实施城镇化战略意图,增强城镇化与工业化的互动机制。以产业空间布局为基础组织城镇空间结构,以城镇空间规划引导经济要素的合理配置和经济运行环境的全面改善。构筑&ldquo;三心&rdquo;(中心城区、泰和、井冈山)和&ldquo;一带&rdquo;(京九沿线城镇发展带)点轴聚合发展总体空间格局,整体形成&ldquo;一核带双极、主轴贯南北、次轴振两翼&rdquo;的&ldquo;蝶形&rdquo;城镇主体架构。

第四节 市域交通规划

第十五条 铁路网络规划

以京九铁路为&ldquo;一纵&rdquo;,以泰井铁路及其东西延伸线&mdash;&mdash;吉(安)衡(阳)、吉(安)南(丰)铁路为&ldquo;一横&rdquo;和分文铁路为支线,构筑以京九铁路为主骨架、&ldquo;一纵一横一支线&rdquo;的网络布局,确立赣中南铁路枢纽地位。完成京九铁路既有线路电气化改造。

第十六条 公路网络规划

以南北向的大(庆)广(州)高速、樟(树)吉(安)高速公路和东西向的泉(州)南(宁)高速、泰(和)井(冈山)高速和吉(安)东(馆)高速公路形成&ldquo;两纵三横&rdquo;高速公路骨架,建设中心城区环城高速公路,成为全省高速公路的重要枢纽。配套建设高速公路出口通道,形成东西南北七个出口,均由高速公路与外部区域保持快速联系。围绕高速公路骨架,构筑由国道、省道和绕城高速公路构成的&ldquo;四纵三横加二环&rdquo;的市域内部公路干道网络。提升公路等级,提高公路通达范围。形成以高速公路为主骨架,国、省道为主干线,县乡道为支线,干支相连,城乡通达,快捷便利的公路网络。县(市)城区半小时路程上高速,中心城区1小时到达全市域范围内的主要城镇。规划期末中心城区一环为快速路,105国道新干&mdash;&mdash;泰和段和吉安&mdash;&mdash;宜春公路按一级公路标准改造建设,国道、&ldquo;四纵三横&rdquo;公路主干道及连接线、其它主要旅游公路按二级以上公路标准改造建设,县、乡公路按三级油路标准进行完善建设,农村公路网基本达四级公路标准。

第十七条 内河航运网络规划

对赣江航道吉安段进行综合整治,建设峡江水利枢纽、石虎塘航电枢纽、井冈山水利枢纽,对禾水河、泸水河、乌江、孤江、遂川江五大河流进行疏浚整治。重点建设吉安港集装箱码头、吉安港石溪头货运码头、峡江港王家村货运码头、新干港河西综合码头、万安湖旅游码头。

第十八条 航空规划

按4C级标准完善井冈山机场改造升级,新建厦坪直升机场。

第五节 市域重大基础设施规划

第十九条 电力规划

开工建设井冈山电厂Ⅱ期和万安水电站5#机组。兴建峡江水利枢纽、桐木堑水利枢纽、永丰水利枢纽、龙王庙水利枢纽、井冈山水利枢纽、石虎圹航电枢纽、东谷水电站,将吉安建成江西省主要的电力生产基地之一。在有条件县、市发展小水电,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的建设。

加强电网建设。形成以500kV与江西电网相联络,以220kV为主网架的网络。规划近期建设500kV区域中心变电所1座。远期吉安供电区内每个县、市有一座以上220kV变电站,配套建设220kV送配线路。

第二十条 通讯规划

加快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体系、信息标准体系、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努力形成标准统一、资源共享、安全有效的机制,实现信息高速互联互通。

(一)邮政:形成科学、合理、快速、高效的物质流通网络,构建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邮政通信体系。全面推进城镇住宅楼房通邮工作。

(二)电信:加快市域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信息网络运行速度,扫除电信覆盖盲区。积极发展计算机局域网、宽带网建设,并与国际英特网互联,逐步建立全球范围内信息共享和查询的高速信息网络。

(三)广播电视:全市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100%。完善光缆和微波传输网建设,市广播电视中心的节目可通过光缆和微波传送到每个乡镇和村。全市有线电视网与全省联网,并且能同internet及其它网络互通,形成大容量、宽频带、数字化的广播电视节目的综合数据信息双向传输的宽带网。

第二十一条 给水规划

建立有效的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体系,基本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保证饮用水安全。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增加工程供水能力,以满足各行业用水需求。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及节水型社会建设。

第二十二条 排水规划

重点城镇应逐步完善城镇的排水系统,由雨污合流过渡到雨污分流,规划期末应建设城镇污水处理站。一般建制镇和乡集镇可实施雨污合流制。

第六节 综合防灾体系规划

第二十三条 防洪排涝

完善赣江流域防洪体系,进一步提高防洪除涝能力,重点加固赣江大堤,使赣江干流重要堤防能安全防御类似1962年型的特大洪水。中心城区防洪标准近期50年一遇、远期100年一遇。中心城区排涝标准按十年一遇一日暴雨一日排出设防。禾水河、孤河、遂川江、乌江、泸水等主要支流的堤防工程基本达到20年一遇以上的防洪标准。建立现代化的洪水预警预报、洪水调度、防汛抗旱系统。完成万安水利枢纽按100米运作的后续工作,建设峡江、井冈山、桐木堑、永丰水利枢纽和石虎圹航电枢纽。

第二十四条 消防规划

加强各级城镇消防规划的编制,坚持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全社会的消防意识,增强抗御火灾的能力,以适应保障安全的需要。县城以上城镇按责任区4-7平方公里/座的标准建设消防站;建制镇应建立消防站。进行消防通道、通信、设施的建设。

第二十五条 人防规划

认真贯彻&ldquo;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rdquo;的人民防空建设方针,立足适应打赢高技术局部战争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积极探索人民防空建设的新路子;加强人防工程建设力度,扩大人防工程建设规模,逐步缩小与人防工程实际需求的差距,形成以指挥工程为核心、人员掩蔽工程为主体、医疗救护工程和防空专业队工程等专用工程相配套的较为完善的人防工程防护体系,提高在高技术局部战争条件下城市人民防空能力。达到能应付现代战争及重大灾害事故,有效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

第二十六条 地质防灾

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对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的主要地段全面规划、突出重点。防治目标是减少人员伤亡,避免经济损失,提高预报成功率,促进地质环境和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第七节 开发管制

第二十七条 城乡土地利用

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各类用地严格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配置。耕地总量实现动态平衡,土地资源保护和开发取得明显成效,土地生产力和综合效益大大提高,对农副产品的需求得到保证,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显著提高;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6%以上,生态环境进入良性循环;实现耕地总量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双向控制达标,达到建设和谐、平安社会,人居环境安全、舒适、优美的要求。

科学规划城镇居民点用地,逐步降低城镇人均用地标准。2010年和2020年,除井冈山市区外,中心城区和所有县城人均用地均应降至100平方米以内,其它城镇人均用地均应有显著控制和减少。

第二十八条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进一步做好名城、名镇(村)、历史保护街区、文化遗址和文物保护单位等历史文化遗产的资源调查、申报和保护工作,充分发挥行政部门对其保护、监督职能。经批准的各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要认真编制保护规划,划定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和重要的地下文物埋藏区的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确定保护重点和保护措施,在保护区内严格禁止与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无关的各种工程建设。所有涉及历史文化遗存保护的建设项目严格按国家的法定程序进行规划、论证和报批。

第二十九条 区域空间开发管治

依据空间管治强度划分为三类区域:

(一)严格保护区:对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水源地、生态脆弱区实行严格保护,严禁与保护无关的各类建设;

(二)控制开发地区:主要包括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其核心区和缓冲区不得从事开发活动。核心区和缓冲区以外的参观游览区在保护前提下经批准可进行合理适度建设;

(三)规划引导和调控地区,主要包括城市规划区、农村居民点、和通道地带等,其建设与开发建设必须符合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符合相应技术规范要求。

第三十条 环境保护

以提高区域环境质量为目标,逐步削减和控制工业和生活污染。实现城填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与人民生活初步富裕的现代文明相适应的环境目标。

大气环境质量符合国家二级标准,主要水系环境质量控制在国家II到Ⅲ类水标准(其中各县市城镇饮用水及峡江、吉安市珍贵鱼类繁殖保护区水质达Ⅱ类水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在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各适用区域相应标准内。中心城区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井冈山市达到一级标准。

第三十一条 生态建设

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保证生态功能区用地需求。切实保护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林地,加快矿山的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全面整治水土流失,实施封山育林措施,开展流域治理,减少水土流失,坡度在25度以上的耕地全部退耕还林还草。新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区)。建立西阳山自然保护区在内的12处自然保护区、10个森林公园,总面积为190万亩。进一步加强井冈山、武功山等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

 

第四章 规划区城乡统筹发展规划

第三十二条 规划区主要城镇职能、规模

根据城乡发展条件,结合乡镇合并,将近郊区内的8个乡镇规划为市镇,并划分为河西片区市镇组群、河东片区市镇组群和河南片区市镇组群。

(一)河西片区市镇组群

该组群位于河西片区,包括兴桥、樟山、长塘、曲濑4个市镇。规划该组群承接部分无污染城市工业的协作配套生产,积极发展无公害蔬菜产业、林果等农副产品加工业、旅游观光及相关服务业、生态农业等。规划市镇人口共约6.1万人,建设用地共约7.3平方公里。

(二)河东片区市镇组群

该组群位于河东片区,包括值夏、天玉、富滩市镇。规划该组群充分利用当地农林资源,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发展农林产品加工业、蔬菜种植和养殖业。规划市镇人口约2万人,建设用地约2.4平方公里。

(三)河南片区市镇组群

该组群位于河南片区,包括横江市镇(凤凰、永和均被纳入中心城区)。规划依托交通优势,积极发展物流仓储、集贸业、粮油等农副产品加工业以及都市农业,成为物资集散交流基地。规划市镇人口约2.2万人,建设用地约2.6平方公里。

第三十三条 规划区新农村发展原则

农村居民点建设要走集中、集约的发展道路。加快推进农村居民点归并,将村庄人口集中至中心村和较大村庄。

城中村、园中村、近郊村按城市社区标准规划建设。其他的农村居民点建设要走集中、集约的发展道路,归并散户散村,完善村庄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

第三十四条 规划区重要基础设施建设

(一)城乡基础设施

(1)给水

规划区给水厂规划

水厂选址 水厂数量 总供水规模 服务范围

吉安城区4 38.00万m3/d 中心城区、天玉、曲濑

樟山1 1.50万m3/d 樟山、长塘

兴桥1 1.0万m3/d 兴桥

值夏1 0.50万m3/d 值夏、富滩

凤凰1 0.9万m3/d 横江、凤凰、永和

(2)排水

规划区污水厂规划

污水厂选址 水厂数量 总供水规模 服务范围

吉安城区3 32.00万m3/d 中心城区、天玉

樟山1 1.20万m3/d 樟山、长塘、

曲濑1 1.5万m3/d 曲濑、兴桥、横江

(3)电源

近期建设500kV中心变电所1座,选址河南片区敦厚镇路下,装机2&times;50MW。设500kV电力线6回。

(4)垃圾处理厂

2010年前完善樟山垃圾处理场的配套设施;新建一处粪便无害化处理场;继续完成樟山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2010年后完成现樟山垃圾处理场的封场工作;在河西片区远离中心城区、远离赣江的尧塘新建一处垃圾处理场。规划在河东片区市郊社山建一处垃圾处理场;在河南片区距城区17公里处的梅塘乡裴家村新建一处垃圾处理场。

(二)社会服务设施统筹

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农村交通状况,开通新的公交线路,修建候车亭;增加农村文化事业投入;深入开展便民服务项目建设;新增连锁便民店,发展农资连锁店。

第三十五条 规划区空间管制策略

(一)禁建区

禁建区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山体水体保护区、自然和人文保护区的核心区、峡江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库区淹没区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在城市近郊区。

水源保护区包括地表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根据《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其范围为市自来水厂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赣江、禾河水域,沿取水点一侧的滩地以及迎水面堤脚向背水面延伸100米的陆域。

山体水体保护区包括老虎坑水库、稠塘湖水库、禾河等河湖湿地及其周围防护区域,以及天玉山、真君山、天华山、西垅山、螺子山等自然山体。

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有青原山自然保护区、钓源古村保护区、吉州窑遗址保护区、娑罗山自然保护区、渼陂古村自然保护区。其核心区域为禁建区。

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在河西片区的易家&mdash;&mdash;螺子山山脚,河南片区的渡头一带,以及河东片区的平湖一带、草坪桥&mdash;&mdash;毛家,规划建议将其纳入禁止建设区。

该区域除进行农村居民点建设和保护需要直接相关建设外,禁止一切与城市建设相关的活动的开展,并严禁破坏景观与自然资源,保护耕地,禁止耕地转为非耕地,禁止侵占基本农田进行农村居民点建设。

(二)限建区

限建区包括一般农田用地区,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的控制区,重要生态廊道区以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中划定的灾害较易发区等。

一般农田用地区包括中、低产田、零星农田菜地等。

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的控制区包括渼陂古村自然保护区、青原山自然保护区、钓源古村保护区、吉州窑遗址保护区、娑罗山自然保护区的控制区。

重要生态廊道区包括中心城区各组团之间的绿色隔离地区、沿主要河道两侧区域形成的绿化通廊地区等。

地质灾害较易发区有真君山&mdash;&mdash;杉竹山,天华山&mdash;&mdash;禾埠新村,神岗山,墨江头,周家岭&mdash;&mdash;肖龙岗,永和镇的锦湖村、蔡家村,规划建议将其纳入限制建设区。

该区域除进行必要的农村居民点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限制其他与城市建设相关的活动的开展。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因建设需求确需占用耕地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严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行。控制农村居民点规模,禁止侵占基本农田进行建设。

(三)适建区

适建区为高程50.5米-90米,坡度15&deg;以下的地区,且经过综合用地条件评定的适宜城市建设的区域。

在该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发展需求,涉及将农田地转化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严格审批批准后方可实行;该区域内的农村居民点,原则上不再扩大其规模,应对其进行合理引导,促进其向城区集中。

 

第五章 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三十六条 城市性质

赣中地区的中心城市,井冈山红色旅游之都,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第三十七条 城市人口规模

规划预测2010年吉安市中心城区人口为53万人,2020年吉安市中心城区人口为73万人。

第三十八条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预测201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52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为98平方米/人;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76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为104平方米/人。

第六章 城市空间发展策略

第三十九条 城市空间拓展与整合策略

①实现城区对接,提高主城区的中心地位;

②通过新区建设带动老城改造;

③工业园区建设应突出特色,提升产业结构。

第四十条 城市发展方向

综合考虑到吉安市中心城区三大片区联动和紧凑发展的基本要求,规划期内可选择的城市发展方向有:

①河西片区向南发展至新村、宋家、神岗山;向西发展至路口、庙背、普塘、罗家坊;向北发展至曲沙。

②河东片区铁路以西地带适当向南北方向扩展,北至沙芜,南至老虎坑水库;铁路以东部分向南发展至横江,向东发展至菱塘、大塘、浒岗、云江,向北发展至临江。

③河南片区向西发展至罗家、塖上、对门、店下;适当向南发展至社前、连山、梨塘。另外将京九铁路以东与西陇山以南的用地作为远景城市发展方向。

第四十一条 城市空间基本格局

赣江、禾河在中心城区交汇,将整个城区自然划分为三大片区:河西片区(吉州区),河东片区(青原区),河南片区(吉安县敦厚镇及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各个片区内部又被河流、绿地、主干道、过境公路等分隔为若干组团。整个城区呈现&ldquo;一城三片,两水三岸,多中心多组团&rdquo;的城市空间格局。

①河西片区:集中心城区文化、娱乐中心,行政中心,商业金融服务中心为一体的综合型片区;

②河东片区:集旅游休闲、教育科研、商业贸易以及生态居住为一体的,具有滨江特色的新型片区;

③河南片区:工业及生产服务型片区。

第四十二条 城市布局结构

本轮规划延续上轮规划中的城市布局结构,采用&ldquo;双环、方格路网、多中心多组团、轴线串接&rdquo;的城市布局形式。

 

第七章 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规划

第一节 居住用地与住房建设规划

第四十三条 居住用地规划原则

①居住空间整体协调发展的原则;

②强调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旧区改造与新区发展并重的原则;

③适度发展居住、服务、就业一体化社区的原则;

④倡导混合住区的原则;

⑤规划政策引导与市场行为相结合的弹性互动发展原则。

第四十四条 居住用地规划目标

在保证城市性质、职能得以实施和发展的前提下,通过对城市整体居住空间的统一规划,达到规划、政策、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的协调一致,努力把吉安建设成为人民安居乐业、综合设施完善、环境优美、适宜居住的城市。

第四十五条 居住用地布局

规划形成七个居住片区:

①城北居住片区

新建居住、公共设施一体化的城北居住片区。居住用地275公顷,人口规模为9万人。

②中心居住片区

调整、优化中心居住空间环境,配套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绿地。居住用地400公顷,人口规模为14万人。

③后河居住片区

注重后河自然环境与景观风貌的保护,打造景观环境优美的后河居住片区。居住用地390公顷,人口规模为13.5万人。

④城东居住片区

新建居住、公共设施一体化的城东居住片区。居住用地300公顷,人口规模为11万人。

⑤滨江居住片区

注重后河自然环境与景观风貌的保护,打造景观环境优美的后河居住片区。居住用地290公顷,人口规模为10万人。

⑥敦厚居住片区

在现状吉安县县城周边建设敦厚居住片区。居住用地330公顷,人口规模为12万人

⑦高新技术产业园居住片区

在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园居住片区。居住用地100公顷,人口规模为3.5万人。

第四十六条 居住用地指标

至2020年,中心城区居住用地总面积为2088.11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27.48%,人均居住用地为28.60平方米。

第四十七条 配套中小学

中小学按照标准配置,根据国家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要求,中学的千人用地指标确定为850平方米/千人,小学的千人用地指标确定为650平方米/千人。

规划初级中学按2~3万人设置一所,小学按2~3万人设置一所,初级中学和小学结合居住区布置。

规划保留现状14所中学,并结合具体周边地块适当扩建。规划新建高级中学3所,增加初中4所。

规划保留现状30所小学。规模达到1.5万人以上的新建居住小区必须配套小学,规模未达到的则与临近小区共同设置小学。

第四十八条 住房发展目标

满足全市人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基本实现城镇人口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解决双特困家庭的住房问题,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和节约型社会。

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主导、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按照&ldquo;总量控制、区域平衡&rdquo;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住房需求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实现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协调、稳定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十九条 住房发展政策

(一)尽快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实物与货币保障相结合,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为主的两级政府保障性供应体系(住房保障体系由公积金制度、廉租住房、租赁型和销售型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定销商品房和其它动迁房、集宿房等政策保障性住房组成)。

(二)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加大中小户型、中低价格住房供应,合理引导资源节约型住房消费和建设模式;重点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适当发展中高档住宅,重视老年人居住建筑的建设。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应达到开发建设总建筑面积的70%以上。

(三)合理布局住房区位,有限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政府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应不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在大型居住区的建设中,将商品房及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廉租房混合安排,让不同收入的市民都能享受到同样的配套设施。

(四)完善并适当超前布置居住区配套设施,加强居住区环境建设。将住房发展与城市中心服务体系、交通体系、绿地系统发展相结合,建设健康、方便、优美的居住社区:充分考虑文化、地理背景,继承和发扬吉安特色的居住文化。

(五)全面推进住房质量提升和住宅产业化。强化保温节能监管,实现节能、节水、节材和节地,注重中小套型住宅设计研究,全面提高住房的安全性能、适用性能、环境性能和经济性能。

第五十条 住房需求保底总量

2007&mdash;2010年中心城区需增加住房面积约267万平方米;2011&mdash;2020年中心城区需增加住房面积约787万平方米。

第二节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第五十一条 配置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标准一览表

类别 项目 一般规模(平方米/处) 服务规模(万人/处) 设置区域 备注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市级 区级

医疗1.市级/专科医院20000 32000 20&mdash;50 ● ○400床

2.区级医院15000 24000 20&mdash;30 ●300床

文娱3.文化中心2000&mdash;2400 4000-6000 8&mdash;10 ●

4.青少年活动中心1000&mdash;1500 1000-2000 8&mdash;10 ●

5.图书馆1000 1500 6&mdash;10 ● 小型

6.电影馆450&mdash;1000 5 ●300&mdash;500座

体育7.运动场50000&mdash;100000 15&mdash;20 ● ● 含练习场

8.体育馆10000&mdash;20000 15&mdash;20 ● ●

9.游泳池2000&mdash;3000 4&mdash;5 ●

商贸10.大型超市连锁店 >5000 3&mdash;5 ● ●

11.百货商场3000&mdash;5000 2&mdash;3 ● ●

12.酒店 >5000 ● ●

13.综合市场3000&mdash;5000 3&mdash;5 ● 工业区宜设

注:●为必须设置项目;○为可能设置项目

第五十二条 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在河西片区后河组团内布局新的市级行政办公用地,原有市级行政办公用地可置换为其他用地。

河西片片区级行政中心布局在城北组团的吉阳大道与金庐大道交叉处。

河东片片区级行政中心布局在赣江大道与青原大道交叉处。

河南片片区级行政中心由现状庐陵大道两侧的行政办公用地组成。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196.4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2.58%,人均2.69平方米。

第五十三条 商业金融用地

(一)商业金融服务设施

规划按市级中心&mdash;&mdash;片区级中心&mdash;&mdash;组团级中心三级配套商业金融服务设施。

(1)规划将市级商贸金融服务中心布局在河西片区中心组团内阳明路一带,北到韶山路,南到中山路,东到沿江路,西到长岗路。在原街道格局的基础上,优化其步行系统,形成集购物、文化娱乐、休闲观光于一体,配套餐饮、金融、邮电等行业,建立功能完善的商业街区。

(2)规划在河西片区后河组团内新建市级商贸金融服务副中心,结合后河组团的建设,形成以商贸服务、商务办公为主,配套餐饮、娱乐等的市级商贸金融服务副中心。

(3)规划将片区级商贸金融服务中心分别布置在:

①河西片区中心组团内吉州大道两侧;

②河东片区滨江组团内赣江大道沿线;

③河南片区敦厚组团内庐陵大道西段与井冈山大道沿线,在现状商贸金融服务设施的基础上进行拓展,完善该中心的商贸设施布局。

此外,在各个组团内部分别设置组团级的商业服务中心。

(二)市场

吉安市中心城区应根据本身产业优势与工业特点,积极鼓励与支持发展生产资料综合市场,重点发展工业消费品市场,调整、巩固与提高现有农产品市场。

吉安市中心城区生产资料综合市场应设置在交通便利、工业优势集中地带,农贸市场(菜市场)可设置在居住区内或居民集中地,原则上以1000米为服务半径,目标顾客以当地居民为主。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主要设置在城郊结合部和乡镇交通主干道附近。规划农贸市场6处,专业市场4处、综合市场2处。

规划农贸市场一览表

片区 名称 位置 用地面积(公顷)

河西片 水沟前农贸市场 河西片水沟前1.24

城北农贸市场 河西片城北,真君山以东5.29

大巷口农贸市场 河西片区大巷口1.33

新建农产品批发市场 河西片区后河组团赣江大桥下18.89

河东片 吉安贸易广场 河东片区青原大道416号12.88

河东商品大世界 位于河东片区青原大道186号0.6

规划专业市场一览表

片区 名称 位置 用地面积(公顷)

河东片 新建生产资料市场 滨江组团火车站站前广场附近0.4

河西片 阳明西路蔬菜批发市场 河西片区阳明西路3.13

吉安市蔬菜水产批发市场 河西片区水沟前0.5

河南片 建材市场、汽车市场 赣江大道与井冈山大道交叉口17.15

规划综合市场一览表

片区 名称 位置 用地面积(公顷)

河南片 城关集贸市场 河南片区凤凰路0.6

城东市场 河南片区新华路1.6

(三)用地指标:规划商业金融及市场用地503.4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6.62%,人均6.90平方米。

第五十四条 文化娱乐用地

(1)市级文化娱乐活动中心

在河西片后河组团内规划市级文化娱乐中心,区内建设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展览馆、市科技馆,广电中心等。

(2)片区级文化娱乐活动中心

河东片区文化中心位于公略路以南的地块内;河南片区文化中心位于庐陵广场周边;河西片区文化中心位于城北组团内的河西片区行政中心附近。

(3)组团级文化娱乐活动中心

结合各组团商业服务中心的建设,设置必要的文化娱乐设施,主要内容有文化站馆、图书室、俱乐部、歌舞厅和影剧院等娱乐场所,以满足组团内居民的文化娱乐和文化活动要求。

(4)用地指标:规划文化娱乐用地84.4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11%,人均1.16平方米。

第五十五条 体育用地

(1)市级体育中心

规划在河东片区滨江组团内公略路与滨江大道交叉口东南地块内新建大型体育场馆,作为市级体育中心。

(2)区级体育中心

规划在河西片区后河组团内新建一座体育场馆,作为河西片区片区级体育活动中心。

规划在河东片区滨江组团内新建一座片区级体育活动中心,包括标准体育馆、体育场和标准游泳池等设施。

规划加快河南片区敦厚组团内庐陵体育中心的建设,将其作为河南片区片区级体育中心服务。

(3)组团级体育中心

新建居住区和居住小区内均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设置小型运动场地,形成合理的体育设施系统。同时,在旧城区改造过程中,结合土地使用的调整,建设必要的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另外各组团可通过对各单位内部的体育设施和场地适当修整后向社会开放的方法完善体育设施。

(4)用地指标:规划体育用地56.2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0.74%,人均0.77平方米。

第五十六条 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采用&ldquo;市-区-社区&rdquo;三级规模均衡设置的原则,各级医院的配置均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形成覆盖全市、分工有序的医疗卫生保健网络。

(1)市级综合医院

规划完善市人民医院、市一医院、市二医院等市级综合医院的医疗设施。

(2)市级专业性医院

除进一步完善市、县妇幼保健院和中医院的医疗设施以外,规划在吉州大道西侧新建市级急救中心。

(3)片区级综合医院

在河西片区后河组团内增设一所区级的综合性医院;在河东片城东组团设置一所区级综合性医院;河南片区保留原县医院作为片区级的综合性医院,同时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增设一所片区级的综合性医院。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加强疾病控制与卫生监督,增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等机构,依托吉安医学院,培训和培养更多的医务工作者,提高城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5)用地指标:规划医疗卫生用地62.6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0.85%,人均0.86平方米。

第五十七条 教育科研用地

规划采用分级布置方式规划科研教育设施用地。

(1)市级科研教育中心

规划依托井冈山大学建立集中的科研教育基地。

(2)区级科研教育中心

在各个片区内部均集中布置一定规模的科研教育用地。

(3)用地指标:规划教育科研用地318.1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4.19%,人均4.36平方米。

第五十八条 社会福利设施

(1)社会福利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在河西片区中心组团,吉福路以北建立市社会福利中心;规划保留并扩建河南片区原有的吉安县福利院;规划在河东片区新建一所社会福利院,位于滨江组团内。

(2)宗教设施用地规划

保留现有宗教设施用地,并完善现有宗教设施。

第三节 工业仓储用地规划

第五十九条 工业用地规划原则

①协调发展,注重效率原则

②适度集中,有序发展原则

③注重生态环境,确保环境质量原则

④与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

第六十条 工业用地规划

规划中心城区内工业集中布置于四大工业园区:吉州工业园区、河东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吉安工业园区、吉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对现状零散分布的工业,应通过调整迁往集中的工业园区;一时难以搬迁的大型企业要加强环境建设。

四大工业园区应统筹发展,按&ldquo;异地办厂、各自纳税&rdquo;的思路进行整合。吉州工业园区内工业性质较为综合,重点以电子信息、机械制造业为主,兼顾纺织服装业、食品业的发展。河东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规划以机械工业为主,适宜大企业布局,以综合性工业区为发展目标。吉安工业园区:规划其中工业性质以食品、电子等一、二类工业为主。吉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重点发展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广、环境污染少的生物制药、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

其中吉州工业园区与河东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位于城市主导风向上风向,不宜布局大气污染类企业;吉安工业园区与吉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位于城市水源上游,严禁布局水污染严重的企业。

规划工业用地1816.2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23.90%,人均24.88平方米。

第六十一条 仓储用地规划

仓储用地布局应与城市的对外交通建设相联系,便于货物的储运、中转和流通;集中布置仓储用地,对石油、易燃易爆的化学品等,应根据安全防护的要求,设立专门的危险品仓库,确保城市安全。

规划仓储用地109.9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45%,人均1.51平方米。

 

第四节 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

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序号 用地代号 用地名称 面积(万平方米) 占城市建设用地(%) 人均用地面积(平方米)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1 R 居住用地1196.07 2088.11 28.65 27.48 27.9 28.60

2 C 公共设施用地681.2 1232.22 16.32 16.21 15.89 16.88

其中 行政办公用地171.43 196.43 4.11 2.58 4 2.69

商业金融业用地202.38 503.40 4.85 6.62 4.72 6.90

文化娱乐用地9.3 84.43 0.22 1.11 0.22 1.16

体育用地12.3 56.21 0.29 0.74 0.29 0.77

医疗卫生用地31.72 62.65 0.76 0.85 0.74 0.86

教育科研用地247.21 318.16 5.92 4.19 5.77 4.36

文物古迹用地3.43 4.36 0.08 0.06 0.08 0.06

其他用地3.43 6.68 0.08 0.09 0.08 0.09

3 M 工业用地1163.92 1816.24 27.88 23.90 27.15 24.88

4 W 仓储用地67.73 109.99 1.62 1.45 1.58 1.51

5 T 对外交通用地63.88 202.97 1.53 2.67 1.49 2.78

6 S 道路广场用地622.9 955.36 14.92 12.57 14.53 13.08

7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233.64 254.49 5.6 3.35 5.45 3.48

8 G 绿地127.32 915.20 3.05 12.04 2.97 12.52

其中:公共绿地108.89 761.65 2.61 10.02 2.54 10.42

9 D 特殊用地18.43 25.32 0.44 0.33 0.43 0.35

合计 城市建设用地4175 7600 100 100 97.40 104.00

备注:2006年中心城区现状人口为42.87万人

      2020年规划城市人口规模为73万人

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汇总表

序号 类别名称 面积(万平方米) 占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比例(%)

1 城市总体规划用地87900 100

2 城市建设用地7600 8.6

3 水域和其他用地80300 91.4

其中 水域5075 5.8

耕地39000 44.4

园地5172 5.9

林地21469 24.4

牧草地2617 3

村镇建设用地4612 5.2

弃置地1099 1.3

露天矿用地1256 1.4

 

第八章 中心城区空间管制规划

第六十二条 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

空间增长边界东起青原区的田心、平湖、浒岗、吉安县永和镇的南安、龙山、彭家塘、永安;西至吉州区的淇塘、大塘、新民、罗塘、罗家坊、大巷、瓦桥、彭家坊、吉安县敦厚镇的竹山、南街;北起吉州区的大江边、青原区的临江,南至吉安县社前、连山、梨塘。总面积约240平方公里左右,其中包括了大量的江湖、山体等非城市建设用地。

第六十三条 中心城区空间管制

中心城区空间管制划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进行空间管制:

(一)禁建区

禁建区主要包括中心城区内的基本农田区,赣江、禾河的水源保护区,老虎坑水库、稠塘湖水库、禾河等河湖湿地,真君山、天华山、螺子山自然山体,吉州窑遗址核心保护区,河西片区的易家&mdash;&mdash;螺子山山脚、河南片区的渡头一带、河东片区的平湖一带、草坪桥&mdash;&mdash;毛家地质灾害易发区等。

(二)限建区

限建区主要包括一般农田用地区,吉州窑遗址保护控制区,中心城区各组团之间的绿色隔离地区、沿主要河道两侧区域形成的绿化通廊地区,真君山&mdash;&mdash;杉竹山、天华山&mdash;&mdash;禾埠新村、神岗山、墨江头、周家岭&mdash;&mdash;肖龙岗、永和镇的锦湖村、蔡家村质灾害较易发区等。

(三)适建区

适建区为高程50.5米-90米,坡度15&deg;以下的地区,且经过综合用地条件评定的适宜城市建设的区域。

第六十四条 中心城区空间管制措施

禁建区:该区域除进行必要的农村居民点建设和保护需要直接相关建设外,禁止一切与城市建设相关的活动的开展,并严禁破坏景观与自然资源,保护耕地,禁止耕地转为非耕地,禁止侵占基本农田进行农村居民点建设。

限建区:该区域除进行必要的农村居民点建设、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限制其他与城市建设相关的活动的开展。保护耕地,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因建设需求确需占用耕地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严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行。控制农村居民点规模,禁止侵占基本农田进行建设。

适建区:在该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发展需求,涉及将农田地转化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严格审批批准后方可实行;该区域内的农村居民点,原则上不再扩大其规模,应对其进行合理引导,促进其向城市型住区集中。

第六十五条 中心城区村庄建设导则

在城乡统筹、集约用地的指导方针下,依据中心城区的发展需求确定中心城区内需要发展、限制和不再保留的村庄。按照统筹规划、分类引导、分布实施、因地制宜的原则,对需要发展和限制的村庄提出建设控制指标,对不再保留的村庄提出新的规划用途。

 

第九章 综合交通规划

第一节 对外交通规划

第六十六条 综合交通发展总体战略目标

构筑与城市发展进程相适应的、高效的、一体化和人性化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1)运输网络一体化建设:提高对外交通多种交通方式的联运,有效整合对外交通运输网络。

(2)交通与用地布局整体协调发展:以交通走廊引导城市整体发展,以公交优先支撑城市中心区和各片区中心开发,以主干道建设引导新区开发。

(3)道路网规划与建设适度超前:积极完善干道网系统,高度重视支路网建设,合理提高路网密度。

(4)公共交通优先:明确并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地位,建立多元化公交客运交通结构。

(5)静态交通建设和管理: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中,加快各类停车场(库)建设。

(6)交通管理和交通需求管理:建立现代化的交通观念,建设现代化的交通管理体系。

第六十七条 铁路规划

(1)京九铁路电气化改造

为了适应国家能源政策的调整以及满足国家环保政策的需要,提高京九铁路的运输能力,规划对京九铁路既有线路进行电气化改造。

(2)吉井铁路的建设

吉井铁路位于吉安市西南部,为吉衡铁路的东段,目前正在建设中,其东起京九线上的吉安南站,往西经吉安县、泰和县、永新县至井冈山厦坪,规划建议加快吉井铁路的建设速度。

第六十八条 铁路站场及其设施规划

吉安站:位于河东片区,京九线上现有区段站。规划对其进行相应改造,以满足吉井铁路建成后客、货运输的要求。

吉安南站:位于吉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东侧,为京九线上中间站。规划对其进行改造,以满足吉井铁路建成后及客、货运输的要求。

第六十九条 航运、水利水电设施及港口建设

(1)航道及水利水电设施

根据赣江现状情况和吉安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赣粤运河及国家水利电力部门的规划,对赣江航道吉安段进行综合整治。拟对赣江进行渠化,市域范围内规划建设峡江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建设通航建筑物,回水至青原区河东街杨家谭自然村附近;规划建设石虎塘航电枢纽,回水至泰和枢纽;规划建设泰和水利枢纽,回水至万安大坝。

(2)沿江旅游风光带建设

整治渠化赣江航道,根据赣江沿岸的资源现状,建设一批串珠状的、突出文化个性和形象魅力的沿江重点景区,绿化、美化赣江航道岸坡,加强港口建设,对各渡口统一管理,避免对滨江景观造成伤害。

(3)港口

重点建设吉安港集装箱码头、吉安港石溪头货运码头,使其融入赣江中游港口群,达到全省港口中等偏上水平,使中心城区水运优势得到充分的发挥。

第七十条 对外公路规划

(1)高速公路主通道建设

积极加快中心城区对外交通的建设,形成两纵两横的高速公路主通道(两纵为:赣粤、大广高速公路,两横为:泉南高速公路、抚吉高速公路),构建绕城高速公路系统,加强绕城高速与城市内部交通的联系,形成途经青原山&mdash;&mdash;泰和县万合镇&mdash;&mdash;泰和县石山乡&mdash;&mdash;吉安县横江镇&mdash;&mdash;吉州区曲濑、兴桥、长塘、樟山四乡镇&mdash;&mdash;吉水县文峰镇的中心城区绕城高速公路。

近期完成青原山以西&mdash;&mdash;吉安县永和镇&mdash;&mdash;吉安县凤凰镇绕城高速公路,远期将该段绕城高速作为城市外环路。当前,要加强福建泉州至广西南宁高速公路(广昌&mdash;&mdash;萍乡段)和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武宁&mdash;&mdash;吉安段)的规划建设工作。

(2)公路网络建设

加快中心城区外环路建设,并将105国道改道至青原区以东,经永和大桥过赣江,经吉安县吉安南站站前路与西垅山路相接。

第七十一条 公路客货运站场规划

为适应公路运输和中心城区的发展需要,应加大站场建设,进一步改善旅客的乘车条件和环境。规划拟在河西片区新建规模均为100万人/年站的城南站和城北站(属二级站),改善原站场的交通设施与服务水平。

第二节 道路广场规划

第七十二条 道路网络规划

(1)道路等级

城市道路等级可分为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支路三级,其中:

城市主干道间距一般在800~1200米之间,红线宽40~70米,其中60~70米宽道路为景观大道。

城市次干道是连接主干道和支路之间的道路,可汇集适量的非机动车,间距一般为600~1000米之间,红线宽25~30米。

规划城市支路红线宽15~22米,主要承担市内短距离交通。

(2)道路网布局规划

中心城区城市道路网布局采用&ldquo;双环、方格路网、轴线串接&rdquo;的布局形式。

①城市环路系统

城市环路系统由城市外环路和内环路构成。城市外环路主要由北环路、西环路、南环路和东环路闭合组成,在城市外围形成一个联系各片区的快速交通干道系统,分流城区机动车交通的压力,并作为过境交通绕城的主要道路。外环路全长60公里,道路红线宽度为26米,为双向六车道,两块板形式。

城市内环路主要由大桥东路&mdash;&mdash;井冈山大桥&mdash;&mdash;大桥西路&mdash;&mdash;井冈山大道&mdash;&mdash;禾埠大桥&mdash;&mdash;井冈山大道&mdash;&mdash;君山大道&mdash;&mdash;吉太路&mdash;&mdash;永和大桥&mdash;&mdash;青原大道闭合组成。内环路全长34.60公里,道路红线宽度为40&mdash;70米。

②城市主干道

城市主干道呈方格网路网形式,干道与环线相结合,以适应各片区用地发展格局。

河西片区主干道为五纵九横,五纵自西向东依次为兴贤路&mdash;&mdash;天华西路、吉阳大道&mdash;&mdash;天华大道、吉州大道、井冈山大道、沿江大道。九横自北往南依次为发展大道、凤山大道、金庐大道、大桥西路、韶山路、阳明路、吉福路、军民路、吉祥路。

河东片区主干道为三纵七横,三纵自西向东分别为滨江大道、青原大道、梅林大道,七横自北往南分别为通源大道、水运一路、大桥东路、金竹路、公略路、赣江大道、水库路。

河南片区主干道为六纵四横,六纵自西向东依次为白云路、富川路、井冈山大道、创新大道、火炬大道、拓展大道,四横自北向南依次为庐陵大道、君山大道、京九大道、西陇山路。

第七十三条 广场设施规划

规划设游憩集会广场9处:分别为河西片区人民广场(已建)、吉州工业园广场、河南片区庐陵广场(已建)、文天祥广场(文天祥公园以南);后河广场;河东片区滨江广场4处。至2020年,规划游憩集会广场总面积18.5公顷。

规划设交通集散广场1处,为吉安火车站站前广场(已建)以方便旅客集运,占地面积为6.0公顷。

第七十四条 停车场库规划

规划到2020年吉安市公共停车场总面积约为59万平方米,其中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占85%,约50万平方米。规划机动车公共停车场与城市公共设施、交通设施等车流量集中的地块相结合,按照500米服务半径,总用地面积约35万平方米,约占机动车停车产总面积的70%,其余30%为中小型公共停车场,应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结合停车需求与城市道路建设情况,均匀分散布置在城市内部。

规划在中心城区内设置机动车停车场14处,每个停车场所用地1~5公顷不等。

第三节 公共交通规划

第七十五条 公共交通发展目标

规划城市中心区线网密度3&mdash;4公里/平方公里,城市边缘地区的公共交通线路网的密度达到2&mdash;2.5公里/平方公里。规划城市的公交车拥有量达到10标台/万人。规划平均站距为300~500米。规划站点覆盖率为城区站点300米半径覆盖率达到75%,500米半径覆盖率达到95%。

第七十六条 公交站场及设施规划

规划加强城区公交站场建设。设置1个调度中心,3个公交总站。

规划设置一个具有综合性功能的调度中心,含车辆调度、培训、车辆修理、清洗、停车、保养等功能,规划设在河西片区军民路与井冈山大道交叉口东北侧。

规划在三个片区各设置一个公交保养场,每个公交总站占地面积约3~4公顷。其主要功能为车辆保养修理、发班调度、一般清洗等,其中:

①河西片区公交总站:对原有公交公司进行拓展和改建。

②河东片区公交总站:设在片区东南侧,靠近铁路处。

① 河南片区公交总站:设在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站路口。

规划至2020年,吉安市公交站场总用地面积约为15公顷。

 

第十章 绿地系统规划

第七十七条 绿地系统规划目标

结合吉安市的自然地理特征,充分保护现有自然山水格局,并以此为绿化体系的核心基础,建立多层次、多功能、网络化的生态绿地体系;建设适宜居住的绿化环境,使城市生态绿地系统与城市人居系统之间具有良好的耦合。

第七十八条 绿地系统规划原则

①因地制宜,显山露水,突出滨水城市特色的原则

②点、线、面相结合,均衡分布原则

③生态科学与景观艺术相统一、功能多样性原则

④体现城市历史文化特色的原则

第七十九条 绿地系统规划指标

至2020年,规划绿地面积915.2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2.04%,人均绿地面积12.04平方米/人。其中公共绿地761.6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0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02平方米/人。

第八十条 绿地系统布局结构

以城市外围山体为系统背景,以禾河、赣江等城市内部水体及其周边带状滨水绿地为联系纽带,以各级公园绿地为核心的点线面相结合的复合式、立体化的结构。

(1)绿环:城市背景绿化山体包括真君山、天华山、螺子山、神岗山、西垅山、青原山六山,形成围绕城市的基本绿化生态环。

(2)绿核:依托现有的螺湖水系、后河、君山水库建立城市绿核&mdash;&mdash;庐陵文化园、环后河绿地、君山公园等各级公园绿地。

(3)绿廊:禾河、赣江作为吉安的重要绿色资源,在改善现有水体的条件下,应加强水体周边的滨水绿地建设,保护城市良好的生态环境。同时利用铁路、高压走廊的防护绿地,形成多条绿色廊道体系。

第八十一条 公共绿地规划

(1)公园绿地

规划综合公园共13处,结合城北组团、后河组团的城南新区、滨江组团的建设,新建神岗山公园、梨山公园、龙湖公园等综合性公园。

(2)社区公园

规划结合各个组团内的居住用地,均匀配置一定规模的社区公园。

(3)带状公园

规划沿赣江两岸、螺湖水系、后河水系等规划大量的带状公园。

(2)街头绿地

①在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中,要求在每一个商业区、居民区、科教区附近建1~2个小游园,满足居民出行500米内,可到达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的街头绿地,新城区不少于3000平方米。

②在交通枢纽,如火车站、码头等处,要求建设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小游园。

③在主要道路交叉口,立交桥、城市入口等处,要求建设供市民游憩及景观较好的街头绿地。

第八十二条 生产绿地规划

规划除了保留并扩建现有苗圃外,利用滨江及铁路两侧防护绿地建设苗圃,并在河南片和河东片分别建立新的园林生产绿地,城区苗木自给率达到80%。

第八十三条 防护绿地规划

(1)工业区的卫生隔离绿带

在工业区内部以及工业区与城市其他地区之间的设置宽度50米的卫生防护绿带。

(2)水体防护绿地

在城市用地范围内的溢洪道是城市的防护系统。规划在溢洪道两侧设置防护绿地。

(3)沿交通干线设置绿化隔离带:

沿城市外环路两侧设40米宽的隔离绿带;

沿吉州大道和井冈山大道两侧设置宽20米的绿带。

(4)城市高压走廊的防护绿地

规划宽度为:单回或双回共杆500kV高压走廊宽度60m。单回或双回共杆220kV高压走廊宽度45m。单回或双回共杆110kV高压走廊宽度30m。应以低矮灌木及宿根花卉、草地、地被植物为主,成片状群植。

第八十四条 城郊风景区规划

(1)青原山风景区

位于河东片区东部的青原山,规划以净居寺为中心,1.5公里为半径建立重点保护区。在保护区内所有建筑均属保护范畴,除按规划统一建设部分仿古民居及必要的旅游服务设施外,不得建设其它任何设施。位于净居寺西面的阳明书院,对其主体建筑进行修复,拆除周边违章建筑,恢复阳明书院原有规模。

(2)稠塘湖水库风景区

以稠塘湖水库为基础,景观模式以自然生态景观为主,全面保护已有自然植被,配以少量的步行游道和休闲设施,保持该地区的生物多样性及维护区域性景观特征。

 

第十一章 景观风貌规划

第八十五条 景观风貌特色定位

突出滨水城市景观特色,以水岸景观、绿色山体、城市景观轴线为基本骨架组织自然环境和历史人文环境,塑造&ldquo;两河三岸水蕴青,满城山色绕庐陵&rdquo;城市景观特色。

第八十六条 景观风貌规划结构

吉安城市景观风貌结构为&ldquo;一廊、三轴、四区、十点&rdquo;、

一廊:禾河&mdash;&mdash;赣江&mdash;&mdash;后河水系景观廊道;

三轴:以河西片的井冈山大道、河南片的君山大道、河东片的青原路为骨架的城市景观风貌轴;

四区:后河办公综合商贸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现代工业风貌区、滨江公建居住风貌区、中心旧城历史风貌区;

十点:白鹭洲、古南塔、吉安火车站站前商务区、井冈山大桥、吉安大桥、赣江大桥、吉安南站、庐陵文化园等十处重要景观地段及景观节点。

 

第十二章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第八十七条 综合保护目标

建立以历史文化名城为中心,以历史文化街区村落为依托,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基础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以进行爱国爱市和革命传统教育,使之在吉安市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总体格局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八十八条 保护原则

(一)切实保护好吉安城市珍贵的文物古迹、纪念建筑物、历史地段、风景名胜及其周边环境,科学地确定保护对象,合理地划定保护范围,严格地执行保护措施。

(二)严格控制历史街区附近的设施建设,在历史街区范围附近的新建改建工程,应与文物保护主体相协调,形成过渡空间,对于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间的视线空间,要进行建筑高度控制。

(三)妥善处理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关系。 既要考虑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又要给未来的城市留下新的文化内容、新的历史风貌。

(四)有计划地养护和修缮历史文化遗产,进行合理稳妥的开发、利用和展示,发挥文化资源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五)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不改变文物现状。

第八十九条 历史文化名村保护

①钓源村:按照《江西省吉安市钓源明清古村保护与旅游发展规划》,严格保护钓源古村。

②渼陂村:按照《渼陂古村总体规划》的要求,严格保护渼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

第九十条 历史地段保护

①古城墙地段:规划对今北门街一带古城墙予以修复保护,并辟为城市公共绿地。

②古建筑地段:规划对古南塔、钟鼓楼、风月楼予以修复保护,并严格控制建筑之间的视线走廊。

③古街道地段:规划保护和修复上后街,保留原有明清民居建筑和街道面貌,形成展示传统风貌的小商品展销历史地段。

④吉州窑:规划对吉州窑遗址进行全面保护,并设专门管理机构进行统一规划开发。逐步复原作坊设施,兴建古窑博物馆,使之成为吉安市的一个新的游览胜地。

第九十一条 重点文物保护

重点文物包括:

(1)古建筑:风月楼、云章阁、钟鼓楼、周文襄祠、阳明书院、庐陵县学旧址、毛泽东旧居、朱德旧居、陂头毛泽东旧居、陂头朱德旧居、东固毛泽东旧居。

(2)古寺庙、教堂:净居寺、因果寺。

(3)古塔:古南塔、文峰塔、斜塔。

(4)古墓、古牌坊:周忱墓、胡铨墓、周必大墓、毛伯温墓。

(5)纪念建筑:革命烈士纪念碑、公略亭。

(6)革命遗址:山前攻打吉安指挥部旧址、西逸亭调查旧址、红四军军部旧址、红一方面军无线训练班旧址、军民誓师大会遗址、红二、红四军会师遗址、军队和地方党员干部会议旧址、中共赣西南第一次党代会旧址。

重点文物保护措施如下:

(1)城市开发建设涉及到地下历史文化遗存的,均应先经文化(文物)部门调查、勘探,提出书面意见。

(2)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应分别由相应人民政府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制定保护措施,并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3)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以上建设工程或作业,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4)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5)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组织编制保护规划,经省文物行政部门会同省建设规划部门组织评审,征得国家文物局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纳入所在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发展规划,且与各类专门性规划相衔接。

(6)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不得转让、抵押,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

(7)不可转移文物名录应制定具体保护措施,并公告实行。其修缮应当报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第九十二条 旅游规划目标

规划近期2010年,旅游业发展成为吉安市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吉安市成为与国际接轨、国内领先的政务会议中心,以珠三角、长三角、闽三角都市群城市居民和省内城市居民为主要服务目标,成为具有浓郁庐陵文化特征的省内一流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规划远期2020年,继续巩固国内领先的政务会议中心地位,拓展政务会议的相关服务和产品,进一步增强服务珠三角、长三角、闽三角都市群和省内城市居民旅行的接待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并积极开拓华北地区、湖南、湖北等地的旅游市场,使旅游业发展为吉安市国民经济的优势支柱产业。吉安市中心城区发展成为庐陵文化特色突出的、区域性的绿色生态旅游目的地,国内一流的会议休闲旅游目的地。

第九十三条 完善中心城区旅游产品的开发和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

 

第十三章 旧城更新改造规划

第九十四条 吉安旧城范围

河西片阳明路段以南、永叔路附近等旧城厢地带,居住环境和住宅质量均较差。

第九十五条 旧城更新目标

①完善提升调整旧城中心功能,推进旧城用地置换

②整治旧城环境,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③保护旧城整体空间格局,体现旧城历史风貌特色

第九十六条 旧城更新规划基本原则

①保护优先原则

②系统性、整体性原则

③以人为本、公众参与原则

④有机更新原则

⑤适度弹性原则

第九十七条 旧城更新措施

(1)对现有旧区内的四类居住用地中的住宅应予以拆除重建,在用地功能上视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

(2)旧城区若干区位较好地段,应结合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土地置换,疏散人口至新区,对尚可保留的住宅应进行全面改建,满足规划要求;

(3)加强旧城区道路建设,改变现有交通不畅的状况,加强其与城市其它地区的交通联系,完善其内部的支路系统;

(4)对于老城区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若干有代表性的城市历史地段,要迁出占用其范围内的单位,并结合城市历史名城规划和旅游规划实施必要的保护性改建;

(5)在近期内,力求保证供电、供水和排水通畅,满足市民基本生活需求,使公共设施基本配套,2020年前彻底改变旧城区面貌;

(6)旧城应充分结合赣江和后河沿岸改造,绿化以小型街头绿地为主,并配合城市小品塑造城市休闲景观;

(7)对于旧城区范围内近期建成的居住用地,要以改造和翻建为主要手段,因地制宜,因房制宜,根据国家各有关标准,配套公共建筑,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居住环境水平。

 

第十四章 土地开发控制规划

第一节 土地开发强度管制区划

第九十八条 基于用地性质的开发控制强度

主要对中心城区的居住、公建、工业、仓储四类用地进行开发强度控制,详见如下表:

建筑用地类别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控制  高度(米) 备注

 

居住建筑用地0.5 18 45 10 别墅

0.7&mdash;1.0 22 40 12&mdash;20 低层别墅、多层住宅

1.0&mdash;1.6 30 35 20 多层住宅为主

1.8&mdash;2.2 25 35 20&mdash;48 小高层住宅

公共建筑用地0.5&mdash;1.2 25&mdash;40 35 24 居住区配套公建

2.0&mdash;4.5 30&mdash;45 20&mdash;40 45&mdash;100 市级商贸金融、行政办公建筑

0.4&mdash;1.0 15&mdash;30 35&mdash;60 20&mdash;45 文、教、体、卫建筑

工业建筑用地0.8&mdash;1.2 30&mdash;40 30&mdash;35 <20 标准厂房

1.0&mdash;1.6 30&mdash;45 20&mdash;30 30 高新科技建筑

仓储建筑用地0.6&mdash;1.2 30&mdash;45 30&mdash;40 20 多层仓储、市场、物流

 

第九十九条 片区划分与开发强度控制

(一)河西片区

中心组团为老城区,其土地使用强度较高,该组团内的居住用地、行政办公、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强度控制指标可取较高值;

城北组团为城市新区,该组团内的工业用地应遵循本次规划规定的工业用地使用强度标准,居住用地、行政办公,商业用地使用强度控制指标可取较低值;

后河组团也为城市新区,但该组团位于整个中心城区的几何中心,其地理位置十分重要,为日后城市发展与建设的重点。组团内的商务金融、行政办公、文化娱乐中心具有城市地标的作用,因此该组团内的商业、行政办公用地使用强度宜取较高指标,建筑高度可取较高值。

(二)河东片区

滨江组团内居住用地所占比例较大,为大型居住区。该组团内赣江大道两侧的商业金融用地可采用较高的土地使用强度指标;

城东组团内火车站站前商贸区、赣江大道沿线商贸区以及行政中心一带的用地可采用较高的土地使用强度指标。

(三)河南片区

庐陵大道两侧为河南片区的行政中心,井冈山大道两侧为该片区的商业中心,其用地可采用较高的土地使用强度,以提升城市形象。另外君山湖周边的用地不宜采用高强度的土地开发模式,以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河南片区内的吉安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应遵循本规划所规定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强度标准。

第二节 &ldquo;四线&rdquo;控制规划

第一百条 绿线规划

(1)绿线控制范围包括城市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生态风景林地等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2)绿线范围内的公共绿地必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标准》等标准要求,进行绿地建设,不得改作他用。

(3)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

(4)绿线范围内的防护绿带应严格控制,不准进行其他建设活动,并防止任何侵占破坏防护绿带的行为。

第一百零一条 蓝线规划

蓝线控制范围包括河流、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具体范围包括赣江、禾河、后河、老虎坑水库、稠塘湖水库、君山水库、龙湖、螺湖、北门河。

蓝线控制范围内禁止建设各类排污设施,禁止填埋、占用蓝线内水域。禁止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活动。禁止其它对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第一百零二条 黄线规划

黄线控制范围是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包括: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城市供水、排水设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城市燃气供应设施、城市供电设施、城市通信设施、城市消防设施、城市防洪设施、城市抗震防灾设施以及其他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具体包括:

(1)给水设施:五岳观水厂、吉安县水厂、彭家山水厂、河东水厂

(2)污水处理设施:骡子山污水处理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梅林污水处理厂

(3)供电设施:1座500kV变、4座220kV变、16座110kV变,以及35kV以上电力线保护走廊

(4)电信设施:各邮政局所、电信枢纽及发射塔

(5)燃气设施:天然气门站、储配站

黄线范围内禁止违反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禁止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禁止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禁止其他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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